警方发布通知:取保候审政策调整,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
各级机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规范取保候审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取保候审政策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调整原则
本次政策调整,旨在加强取保候审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效率性,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或者已被取保候审;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嫌疑已经明显减小,或者已经没有犯罪嫌疑;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已经减小,或者没有社会危险性;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良好悔罪表现,或者有其他有利于案件侦破的因素。
申请程序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应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址或者犯罪地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证明;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简历;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证明;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证明;
(5)其他有利于案件侦破的因素的证明。
2. 机关应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机关应通知其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并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机关应制作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取保候审期限
1.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 对于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其他事项
1. 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取保候审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 机关应加强对取保候审工作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越权操作等违法行为;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应积极配合机关的工作,确保取保候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