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的相关规定及理由》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的相关规定及理由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的相关规定,正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的规定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应当向取保候审机关提出申请。
2. 取保候审机关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时,不得离开取保候审地。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或妨碍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5. 对于请假期间犯罪分子再次出现的,取保候审机关可以决定重新取保候审或者收容观察。
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理由的审查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理由的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进行。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理由成立的,取保候审机关应当批准其请假申请。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理由不成立的,取保候审机关应当拒绝其请假申请,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法律后果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成功的,不享有取保候审期间请假带来的利益,如不限制居住地、不离境等。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且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取保候审机关可以依法收容观察或者重新取保候审。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假期间犯罪,取保候审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享有的权利。但请假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取保候审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或妨碍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取保候审机关在审查请假理由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进行。对于请假期间犯罪分子再次出现的,取保候审机关可以决定重新取保候审或者收容观察。未在取保候审期间请假或者请假理由不成立的,取保候审机关可以拒绝其请假申请,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