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取保候审:司法实践中的一种常见做法
逮捕后取保候审:司法实践中的一种常见做法 图1
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逮捕后是否需要取保候审,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但何为“符合条件的条件”,在实践操作中,如何把握取保候审的尺度,一直存在不同认识。有观点认为,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一种措施,应当严格掌握;有观点则认为,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逃避、妨碍侦查、审判等行为,就可以允许取保候审。本文旨在分析逮捕后取保候审的实践现状,探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现状
(一)实践中的取保候审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逮捕后都会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有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则依法进行取保候审;不符合条件的,则继续进行侦查或审判。从实践情况来看,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比例较高,尤其是在一些敏感案件中,取保候审的比例更是较高。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逃避、妨碍侦查、审判等行为;有固定住处或者经常居住地,并能够提供担保;没有能力犯罪,或者不至于危害社会治安等。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条件的把握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容易产生不同认识,导致实践中出现一些问题。
逮捕后取保候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取保候审条件不明确
在《刑事诉讼法》第65条中,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逃避、妨碍侦查、审判等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其他条件,如“有固定住处或者经常居住地,并能够提供担保”,“没有能力犯罪,或者不至于危害社会治安等”。这些条件的理解,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容易导致实践中出现不同的认识,影响取保候审的公正性。
(二)取保候审程序不规范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逮捕后取保候审的程序,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在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过程中,存在程序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导致取保候审被滥用。
(三)取保候审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的监督,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在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导致决定被滥用;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容易导致取保候审被滥用。
解决措施及建议
(一)明确取保候审条件
为保证取保候审的公正性,应明确取保候审的条件。在《刑事诉讼法》中,应增加关于取保候审条件的明确规定,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逃避、妨碍侦查、审判等行为”,“有固定住处或者经常居住地,并能够提供担保”,“没有能力犯罪,或者不至于危害社会治安等”。应增加取保候审条件的法律解释,以消除实践中的模糊认识。
(二)规范取保候审程序
为保证取保候审的合法性,应规范取保候审程序。在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过程中,应增加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符合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监管,确保取保候审被滥用。
(三)加强取保候审的监督机制
为保证取保候审的公正执行,应加强取保候审的监督机制。在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取保候审决定不被滥用;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应加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