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天数算刑期:刑期计算的新规定

作者:肆虐 |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被依法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视为刑期已开始计算,一直是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为了明确这一问题,我国于2019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对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的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结合《刑诉解释》的规定,对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的新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取保候审与刑期计算的关系

取保候审天数算刑期:刑期计算的新规定 图1

取保候审天数算刑期:刑期计算的新规定 图1

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担保,使其在一定期限内不逃避法律追究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犯罪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计算刑期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1. 乐观主义观点:该观点认为,取保候审期间应视为刑期已开始计算。主要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期限自被拘留或者被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既然取保候审期限已从被拘留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应视为已经开始计算。

2. 保守主义观点:该观点认为,取保候审期间不应视为刑期已开始计算。主要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从事犯罪活动。”既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从事犯罪活动,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其刑期不应视为已经开始计算。

刑期计算的新规定

针对上述争议问题,《刑诉解释》第18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从事犯罪活动。取保候审期限自被拘留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我国《刑诉解释》明确了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的问题,统一了实践中存在的争议。

新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对于新规定,理解和适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明确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的起点。根据《刑诉解释》第18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限自被拘留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之后,其刑期才算是开始计算。

2. 注意掌握新规定与《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关系。虽然《刑诉解释》明确了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的问题,但仍然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来进行的。在具体操作中,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结合《刑诉解释》第18条的规定来处理。

通过对《取保候审天数算刑期:刑期计算的新规定》的分析,《刑诉解释》对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问题的新规定,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在理解和适用新规定时,应当明确取保候审期间刑期计算的起点,并注意掌握新规定与《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用新规定,确保刑期计算的准确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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