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解除后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经常收到来自 client 关于取保候审解除后是否可以离开居住地的。对于这个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法言法语进行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以下义务:“(一)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不得以任何干预或者妨碍案件调查、审判工作;(三)不得毁灭、伪造或者隐匿证据;(四)接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询问、传唤,及时到案。”从这个规定来看,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似乎是被软禁在居住地,不能离开居住地。
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06条又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没有限制其离开居住地的,可以决定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只要没有限制,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离开居住地的。
问题来了,如何确定是否有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居住地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如果案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限制或者禁止其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一)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涉及恐怖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三)涉及毒品犯罪案件;(四)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从这个规定来看,如果案件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等方面,那么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居住地可能会受到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98条也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责令其提供担保或者保证金,或者通知其社会关系人,要求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某些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居住地也会受到限制。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离开居住地,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案件没有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居住地,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离开居住地的。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分子、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等方面,那么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居住地可能会受到限制。对于这个问题,建议向法律专业人士,以便得到准确、清晰、符合法律工作者身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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