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作者:love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提起公诉和审判创造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形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篇文章将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对“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这一法律现象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具体案例,揭示其背后的法律逻辑、实务操作及社会影响。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 criminal proceedings 中,由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但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财产作保证,并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活动情况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作为一项独立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在司法过程中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可以减少羁押人数,缓解司法资源紧张问题;也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在实践中,部分机关往往以“取保候审”为手段,变相放纵犯罪行为,导致“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不良现象。

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1

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1

当前,“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究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适用标准不明确: 在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时,司法机关对何为“社会危险性”、何为“可能判处的刑罚”等问题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

2. 程序监督机制缺失: “取保候审”决定权集中在机关手中,而检察机关和法院在监督层面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

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2

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法律适用与实践探讨 图2

3. 执法理念偏差: 个别基层机关为追求案件侦破率或维系与地方的关系,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宽放”的执法态度。

通过分年来的司法案例“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既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不排除部分机关主观执法不规范的嫌疑。

以近年来发生的一案件为例: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经辩护律师申请后,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并在后续调查中明确表示“不会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未经批准进入特定的场所或者区域;不得与他人串供或者毁灭、伪造证据……” 以及第八十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可见,“取保候审”与“不会起诉”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司法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必须严格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

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可以发现部分机关确实在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在未进行全面调查的情况下,仅以犯罪嫌疑人提出的辩解为由率决定取保;或者在取保后随意承诺“不会起诉”,导致案件久拖不决。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及部应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标准,并加强对基层机关的执法监督。

针对“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1. 完善法律体系 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与“不起诉决定”的法律关系,消除模糊地带;

2. 强化监督机制 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机关的“取保候审”决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查;

3. 明确责任追究 对于因执法不规范导致案件处理失误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追责。

还需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职的能力。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维护人权的司法制度,理应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保候审说不会起诉”的现象不仅有损司法公信力,也违背了法律平等原则。

需要从完善立法、强化监督及提升执法水平等多个维度入手,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取保候审”制度,确保每一项强制措施都能在法治轨道上稳妥运行。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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