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法律实务探讨

作者:怎忆初相逢 |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刑事司法实践的法律工作者,笔者近期注意到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部分高等院校的大专学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下简称"帮信罪")而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鉴于此类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在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时需要特别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要点。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根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只要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上游犯罪起到实质性帮助作用,即可以构成本罪。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的办理,承办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关系

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法律实务探讨 图1

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法律实务探讨 图1

需要重点审查相关网页截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注行为人获利情况及其对上游犯罪的帮助程度;核实是否存在共同犯罪情节等。

审慎判断社会危害性

对于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的案件,应当综合考察以下因素:是否具备稳定住所、是否有固定学习或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对其监督的可能性、以往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这些均是评估社会危险性的关键要素。

依法制作取保候审申请材料

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法律实务探讨 图2

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取保候审法律实务探讨 图2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详细列明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 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概述

3. 取保候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 相关法律依据引用

充分行使辩护权

在审查逮捕阶段,应当积极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法院审理阶段,则要着重论证被告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理由,为取保候审创造有利条件。

强化后续监管措施

如果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相关监管机关和辩护人必须加强监督约束,要求犯罪嫌疑人:

- 保持通讯畅通

- 按时到案接受调查

- 遵守其他取保候审规定

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在帮信罪领域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这既是网络环境下新型犯罪的特点,也提示我们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应对。

针对大专学生这一特殊体,我们建议:

(1) 开展专门法制教育课程

(2) 完善学校预防机制

(3) 加强监护人责任监督

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准确把握"明知"的主观要件。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学生来说,其对行为性质的认知能力可能需要特别评估。

要妥善处理共同犯罪案件。特别是在团伙作案中,要注意区分各参与人的作用地位和刑事责任。

要重视涉案财物的处理。在取保候审程序中,也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押物品,避免财产损失扩。

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来看,办理大专学生涉嫌帮信罪的取保候审案件更需要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一方面要依法追诉犯罪,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也要充分考虑被告人作为学生的特殊情况,为其顺利接受教育、实现个人成长创造条件。

《关于规范量刑指导意见》对帮信罪的量刑幅度作出明确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时,应当重点关注情节轻微的学生犯罪人。

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影响和个案特殊性,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不仅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也是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体现。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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