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归属问题:谁应该负责归还?

作者:(污妖王) |

概念与定义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需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担保人提到指定的银行或者担保机构,由其保存,待审判终结后如数退还。

随身物品,是指个人携带的物品,包括衣物、 instrumentalities、 personal effects等。在刑事诉讼中,被取保候审人可能需要将随身物品暂时交出,由担保人或者指定机构保存。关于取保候审收走的随身物品归谁问题,下面将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阐述。

法律依据与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将护照、驾驶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其他可能有用的证明文件交给人,并有可能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担保。”根据这一规定,被取保候审人需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担保人或指定机构,如需要,还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担保。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的随身物品可能需要暂时交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下列义务:(一)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乡村;(二)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或妨碍案件调查、起诉或者审判;(三)不得毁灭、隐匿或者篡改证据;(四)不得串供或者作伪证;(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在此过程中,其随身物品可能需要暂时交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将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或者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经济来源,依照款的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根据这一规定,被取保候审人需将担保人或指定机构提供的担保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担保金不足以弥补被取保候审人的随身物品损失,则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随身物品归谁

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归属问题:谁应该负责归还? 图2

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归属问题:谁应该负责归还? 图2

1.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被暂时收起的随身物品,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审判或判决而未被依法追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恢复原状。换言之,取保候审人需要将随身物品归还给担保人或指定机构。

2.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随身物品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毁损、灭失或严重损毁,由担保人或指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担保人或指定机构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则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3. 在特定情况下,如被取保候审人逃跑、死亡或丧失联系等,担保人或指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取保候审人的随身物品进行拍卖或变卖,并依法优先受偿。

取保候审收走的随身物品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处理。被取保候审人需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担保人或指定机构,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案件调查、起诉和审判。如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暂时收起的随身物品如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归还,则应恢复原状,如有损毁或毁失,则担保人或指定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特定情况下,担保人或指定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取保候审人的随身物品进行拍卖或变卖,并依法优先受偿。

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归属问题:谁应该负责归还?图1

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归属问题:谁应该负责归还?图1

问题的提出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常用的强制措施,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不会逃避法律追究或损害受害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利益。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担保人,以保证其在诉讼过程中不会逃避法律追究。,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可能会携带一些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这些物品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议。

问题的性质

对于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的归属问题,涉及到的是法律上的占有和使用权问题。在法律上,占有是指对物品的物理控制,而使用权则是指对物品的合法利用权利。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携带的物品可能既包括其个人所有的物品,也包括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物品。因此,在确定这些物品的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到法律上的占有和使用权问题。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将保证金的数额限于人民币5000元以下,并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根据该法第79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将取保候审期间应当提交的财产或者其他材料交纳给机关,机关应当及时将这些材料交入国库或者指定的财政科目。

实践中的问题

在实践中,对于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 物品属于被取保候审人的个人所有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携带的物品属于其个人所有,则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将这些物品交入机关,机关应当将这些物品交入国库或者指定的财政科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取保候审人可能不会主动交出这些物品,机关可能需要采取措施来追缴这些物品。

2. 物品属于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占有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携带的物品属于其合法占有,则其有权在取保候审期间使用这些物品。,如果这些物品与案件有关,则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将这些物品提交给机关,机关可以对其实行暂时查封或者扣押,并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将这些物品归还给被取保候审人。

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携带的物品归属发生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解决:

1. 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则可以达成一致意见,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2.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中,可以提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申请,对争议的财产实行查封或者扣押,并最终通过诉讼来确定这些财产的归属。

取保候审时随身物品归属问题,涉及到法律上的占有和使用权问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采取协商解决或者诉讼解决的方式。在实践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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