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还会不会判实行?》
取保候审的定义及条件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中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附加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怀疑或指控涉嫌刑法规定的犯罪;
2.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
3.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认罪态度、悔罪表现、 good conduct 或者其他有利于社会治安的因素;
4.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了足够的担保,包括财产担保或者担保人,担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
5.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不致对社会造成危害。
取保候审与判实行之关系
取保候审和判实行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后果和程序要求。
1. 取保候审:是指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判决有罪,只是暂时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参加诉讼活动。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义务接受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监督,如参加询问、传唤、庭审等活动,如违反义务,将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判实行: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一种法律后果。判实行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判定为有罪,需要依法执行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实行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取保候审与判实行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取保候审与判实行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目的不同:取保候审是为了暂时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参加诉讼活动,以保证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而判实行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期限不同:取保候审的时间限制较短,一般为1-2个月,而判实行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3. 社会危险性不同: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而判实行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判定为有罪,需要依法执行刑罚;
4. 担保要求不同:取保候审的担保要求相对较低,一般为财产担保或者担保人,担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而判实行则没有明确的担保要求。
取保候审与判实行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取保候审是判实行的一种过渡阶段: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是在其被判处判决之前的一种过渡措施,为了保证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2. 取保候审是判实行的一种替代措施:在些情况下,法院可能选择取保候审而非判实行,如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或者案件情节较轻,判实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
取保候审的适用与变更
1. 适用: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附加适用取保候审。法院在判决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2. 变更:在取保候审期间,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现新的犯罪行为,或者有逃避、破坏诉讼等行为,法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变更取保候审为监视居住或者拘留。如担保人出现担保能力降低等情況,法院也可以要求担保人重新提供担保或者更换担保人。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它既保证了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又充分体现了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在适用取保候审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司法公正。
《取保候审还会不会判实行?》图1
取保候审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法,减少羁押,提高诉讼效率。”根据该法第6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关系的案件”。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联系与区别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都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监视居住主要针对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关系的案件,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实时观察、监管,预防其再次犯罪;而取保候审则适用于所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一定程度的自由限制,以保证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会逃避法律追究。
取保候审的实施程序
1. 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 审查决定。检察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3. 执行取保候审。机关在接到检察机关的取保候审决定后,应当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通知,并依法执行取保候审。
4. 取保候审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的解除
1. 自动解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次被起诉,机关应当自动解除取保候审。
2. 侦查、审查起诉期限届满解除。对于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限内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为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还会不会判实行?》 图2
3. 法院判决。对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被判决有罪并已执行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不利影响
取保候审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一方面,由于取保候审的期限较长,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处于自由的狀態,不利于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取保候审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滥用现象,如无限期地取保候审期限,影响案件审理的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避免滥用现象的发生。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种重要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应当关注取保候审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取保候审的适用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