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方式的通知》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方式的通知
各位法律工作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犯罪行为尚未结束或者可能难以查证的情况下,可以经人民法院决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以保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会逃避法律追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逃避法律追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没收已交纳的保证金,并依法处理。
对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方式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实际操作,现就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方式通知如下: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交付取保候审,且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未逃避法律追究。
2.案件已经提起诉讼,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的情况。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将取保候审保证金如数上交,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文件。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的程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向人民法院提出保证金退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保证金是否已经上交、上交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3.如果人民法院审查合格,将依法没收已交纳的保证金,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
4.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逃避法律追究,人民法院将依法处理未交纳的保证金,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的注意事项
1.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不涉及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仅限于对保证金的处理。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回,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逃避法律追究,不视为保证金已交纳。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在申请保证金退回时,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虚假陈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的相关通知、规定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敬请广大法律工作者遵守本通知,切实加强案件审查、处理工作,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特此通知。
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