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作者:岁月之沉淀 |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问题,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限自被取保候审人首次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取保候审人,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即视为其被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取保候审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以及取保候审的期限、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等内容。

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通常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开始。如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如拘留、监视居住等,那么取保候审的计算时间即从被拘留或监视居住之日起开始。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通常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时开始。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图1

《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图1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取保候审来说,时间的计算至关重要。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本文旨在探讨《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这一问题,以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指导。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从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之日起计算。”该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为实践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情节,由法院依法决定。”这为取保候审的具体期限规定了灵活性,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图2

《关于取保候审开始计算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应用》 图2

实践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的计算,存在一些争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之前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如何计算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从犯罪行为着手之处开始计算;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如何计算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从犯罪行为着手之处开始计算;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从犯罪嫌疑人被重新拘留或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

针对以上争议,实践中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之前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应从犯罪行为着手之处开始计算。实践中,一般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着手之刻作为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

(2)对于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应从犯罪嫌疑人被重新拘留或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实践中,一般以犯罪嫌疑人被重新拘留或逮捕之刻作为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的开始时间的规定较为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情节各异,计算方法存在一定争议。建议法律从业者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确保公正、准确地执行法律。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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