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供新证据的若干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保证金或担保人的担保下,暂时取得自由等待审判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并需按照法院的规定,定期到庭参加诉讼。
提供新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法院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新材料或新信息,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减轻罪责。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真相的关键,也是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都有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案件无关。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 new evidence。这时,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提供新证据的申请,由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允许提供。
在决定提供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新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新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与案件无关,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过时,法院可能会采纳这些证据,并据此作出判决。
取保候审期间提供新证据,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法院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新材料或新信息,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减轻罪责。在刑事诉讼中,提供新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法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判决。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供新证据的若干规定》图1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在取保候审期间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新证据的程序,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条 目的和原则
1. 为保障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确保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新证据,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 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新证据,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对于正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过程中提出新证据的,适用本规定。
2. 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过程中提出新证据的,可以根据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审查新证据的基本程序
1. 审查新证据,应当由审查机关依法进行。
2. 审查新证据,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组长。
3. 审查新证据,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四条 新证据的提交和审核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向审查机关提交新证据,说明证据的来源、性质、内容等。
2. 审查机关应当对新证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是否影响案件定性、量刑等。
3. 审核新证据,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组长。
第五条 新证据的采纳和排斥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供新证据的若干规定》 图2
1. 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和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决定是否采纳新证据。
2. 审查机关认为新证据对案件定性、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排除新证据。
3. 对于排除的新证据,审查机关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六条 新证据的审查期限
1. 审查机关应当自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的新证据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对新证据的审查。对于复杂案件,审查期限可以至七日。
2. 审查机关在审查新证据时,不得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常生活和审判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司法部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处,由有关部门及时予以修改。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