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作者:deep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78条的规定,为规范取保候审时的案件办理程序,确保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公正性,现就有关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范围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未逃跑、自杀或者严重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且没有其他严重犯罪记录的,可以依法销案。具体案件范围包括:

(一)侦查、审查、审判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没有逃避或者妨碍侦查、审判工作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积极履行取保候审义务,没有再次犯罪的;

(四)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次犯罪的;

第二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程序

(一)审查机关在审查取保候审案件时,应当全面、客观地审查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审查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销案通知,送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到取保候审销案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审查机关的工作,及时向审查机关提供相关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审查机关制作的取保候审销案通知,提出异议的,审查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解释或者采纳。

(三)审查机关在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审查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销案决定书,送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审查机关应当制作取保候审不销案决定书,送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到取保候审销案决定书或者取保候审不销案决定书后,应当执行决定书载明的内容。对于取保候审销案决定书的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可以向审查机关申请物质损失赔偿或者其他损失的补偿。

第三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其他事项

(一)对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游戏、音乐作品等案件,审查机关在审查时,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相关内容进行删减或者修改。

(二)对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教育、科研、文化、艺术、体育等案件,审查机关在审查时,应当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相关内容进行删减或者修改。

(三)对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其他案件,审查机关在审查时,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审查相关内容,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相关内容进行删减或者修改。

第四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 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审查取保候审案件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公正性。

(三)对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案件,审查机关应当自审查机关收到取保候审销案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审查机关应当自审查机关收到取保候审不销案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四)审查机关应当加强对取保候审销案工作的监督,对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 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 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合法权益。

(六)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 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合法权益。

(六)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 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合法权益。

(六)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图1

《关于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图1

第九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 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辩护人的沟通,保障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五)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合法权益。

(六)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取保候审时可以销案的具体的其他事项

(一)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审查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销案案件时,应当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沟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机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刑事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