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后,能否被关押取决于这些因素……》

作者:邪念 |

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被取保候审人如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申请继续取保候审。但决定机关在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性质和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第134条的规定,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造成计算机功能严重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性质和情节对于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性质和情节严重,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决定机关应当拒绝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并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关押。

被取保候审人的悔罪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如能积极认罪、悔罪,向犯罪分子或者受害人赔偿损失,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取保候审人的悔罪表现对于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悔罪态度诚恳,能够积极赔偿损失,并表现出了良好的悔过表现,决定机关可能会考虑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

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对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分子可能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对于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机关应当拒绝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并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关押。

其他有关因素。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的规定,决定机关在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时,还需考虑其他有关因素,如被取保候审人的身体状况、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等。其他有关因素也可能对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是否继续使用取保候审措施产生影响。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被取保候审人能否被关押,取决于被取保候审人的犯罪性质和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以及其他有关因素。决定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应根据以上因素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评估,并依法作出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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