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单独离开城市的若干规定》
夫取保候审,系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保证金或者担保人担保,不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以保证其不会逃避法律追究或者破坏社会秩序。但有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单独离开所居住的城市,那么如何规定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单独离开城市的事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规范在取保候审期间单独离开城市的事宜。围绕这些规定,从取保候审的定义、期限、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离开城市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方面进行探讨。
取保候审的定义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暂时释放,但要求其保证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担保人,在一定期限内不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接受法律监督。取保候审的期限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保证金或者担保人的规定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第5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或者担保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公民的资格;
2. 享有政治权利;
3. 具备一定的财产或者信用;
4. 能够承担犯罪嫌疑人的担保责任。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单独离开城市的若干规定》 图1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第5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金或者担保人不得以个人财产提供担保。
离开城市的条件及程序
1. 离开城市的条件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第6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请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以下材料:
(1)离开所居住城市的理由;
(2)离开所居住城市的日期;
(3)离开所居住城市的具体地址。
2. 离开城市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开城市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城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拒绝。
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规定》第60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继续接受法律监督。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作出决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单独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人民法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离开城市申请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批准或者拒绝的决定。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作出决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刑事诉讼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