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的权力与限制

作者:浪荡不羁 |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查取证是劳动仲裁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也要遵守一定的限制。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的权力与限制。

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的权力

1. 调查权

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对劳动争议涉及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的权利。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己的职权,对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这种调查可以包括对单位、个人和与争议有关的文件、资料等进行查阅、复制和封存。

2. 询问权

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的权利。在调查过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对与争议有关的单位、个人进行询问,以获取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3. 检查权

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的权力与限制 图1

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的权力与限制 图1

劳动仲裁委员会具有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进行检查的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以获取手的证据。

劳动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的限制

1. 合法性限制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权力,遵守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进行调查取证时,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2. 目的限制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明确调查的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得滥用调查取证权,不得进行不必要的调查。

3. 保密性限制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对涉及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进行保密。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得泄露与调查有关的保密信息。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具有较大的权力,但也要遵守一定的限制。劳动仲裁委员会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调查取证权。只有这样,劳动仲裁委员会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有效的途径。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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