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与偷税罪最新司法解释|司法|税收犯罪

作者:L1uo |

在近年来的税收征管实践中,逃税、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最新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新司法解释”)。对这一最新司法解释进行深度分析,重点阐述逃税罪与偷税罪的核心区别及其最新认定标准。

逃税罪与偷税罪的概念界定

在刑法理论中,“逃税罪”和“偷税罪”的概念曾长期并存。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一罪名后在司法实践中被统称为“偷税罪”。202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对其法律构成要件进行了重要调整。

最新司法解释明确界定了“逃税”的概念:一是行为手段的欺骗性;二是申报内容虚假性;三是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是通过隐匿、谎报等方式减少应缴税额。该解释对实践中常见的几种逃避税收的方式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指引。

最新司法解释的主要变化

1. “数额标准”的明确化

逃税罪与偷税罪最新司法解释|司法|税收犯罪 图1

逃税罪与偷税罪最新司法解释|司法|税收犯罪 图1

最新司法解释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特点,制定了统一的追诉标准:

情节较轻:逃税金额达五万元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情节严重:逃税金额超过三十万元或占应缴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2. 加重情节的具体化

新增了三种情形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逃税罪与偷税罪最新司法解释|司法|税收犯罪 图2

逃税罪与偷税罪最新司法解释|司法|税收犯罪 图2

1.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2. 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逃税行为的;

3. 逃税手段复杂或涉及区域广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 主观故意的认定

司法解释细化了“主观故意”的认定标准,即纳税人必须明知其行为会导致少缴或者不缴税款,且这种主观状态具备直接因果关系。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逃税罪与偷税罪的核心区别

1. 法律条文定位不同

偷税罪曾主要指通过虚报出口数据等方式骗取国家税收优惠的行为。

逃税罪则更强调行为手段的欺骗性,包括虚构交易、转移财产等。

2. 追诉标准的变化

偷税罪的刑事追诉标准相对统一;

逃税罪新增了地区差异和行业特点,更具灵活性。

3. 刑罚力度

偷税罪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

逃税罪根据新司法解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典型案例评析

案例一:虚案

某企业通过虚构交易、虚增销售额等手段,在两年间少缴纳税款达百万元。该案件被认定为逃税罪,涉案责任人因情节严重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骗取税收优惠政策案

一家外贸公司通过虚报出口数据、伪造合同的方式,非法获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三百余万元。此案件原本可能按偷税罪定性,但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最终被认定为逃税罪并从重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最新司法解释对犯罪行为的认定更为严格,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1. 准确把握“主观故意”

司法实践中需重点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明确的逃税目的;

需要区分过失性漏缴税款与故意性逃税行为。

2. 规范取证工作

公检机关应注重收集证明纳税人主观故意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账务往来等电子数据;

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交易记录的调取机制。

3. 加强协作机制

税务部门与司法机关需建立更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

定期开展联合培训,统一执法标准。

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为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逃税罪与偷税罪概念的更新和认定标准的完善,体现了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进步。在今后工作中,相关实务部门需准确理解和适用新规定,密切关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观点,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针对企业及其财务人员而言,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规定,避免因对法律规定的误解而触犯刑法。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税务机关与司法部门也将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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