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诈案中一名被告被判缓刑

作者:请赖上我! |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越来越多,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和心理损失。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介绍一起跨境电诈案,分析案件的审判过程和法律适用问题,并探讨如何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

跨境电诈案中一名被告被判缓刑 图1

跨境电诈案中一名被告被判缓刑 图1

案件背景

2018年,机关成功破获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件,该案涉及人民币100余万元。经调查,主犯为来自俄罗斯的籍贯的被告人亚历山大(Alexander),其同案犯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亚历山大在 casey 网站和 qq 群内,以扮演女性角色与受害者联系,并以各种理由向受害者索要钱财。在警方介入后,亚历山大承认了其犯罪行为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审判过程

亚历山大被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送往机关进行审判。其同案犯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无法参加 trial。亚历山大被控告犯有电信网络诈骗罪,其 trial 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

在 trial 中,亚历山大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认罪。其辩护律师提出,亚历山大具有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赔等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亚历山大违反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电信诈骗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罪。鉴于亚历山大具有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赔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决亚历山大有期徒刑三年,并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律适用问题

此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认定亚历山大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罪。该条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电信诈骗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亚历山大采用电信诈骗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该条款的规定。,法院也考虑了亚历山大具有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赔等情节,从而对其从轻处罚。

预防措施

电信诈骗犯罪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了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电信诈骗犯罪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只有提高防范意识,才能有效防止上当受骗。

2、加强信息共享。电信诈骗犯罪常常涉及跨地域、跨国界的犯罪,因此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布诈骗信息,才能有效防范电信诈骗犯罪。

3、完善法律法规。电信诈骗犯罪不断更新变化,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此案是一起典型的跨境电信诈骗案件,亚历山大因采用电信诈骗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亚历山大具有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赔等情节,从而对其从轻处罚。电信诈骗犯罪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加强防范意识、信息共享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才能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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