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两年: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

作者:苟活于世 |

曰:“缓刑两年,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之际。”斯时,犯罪者既已受刑,而又未及无期,于是法律与之约,缓期两年,以观其悔过表现。此乃我国刑法之规定,以期待犯罪者悔悟,复归社会。然,此期间之教育,亦不可忽视。缓刑两年,教育转化之际,犯罪者既已归社会,则法律与教育,当如何相辅相成,以期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斯为本文所探讨之问题。

缓刑两年之法律制裁,系我国刑法对于犯罪者之处罚方式之一。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者对于其犯罪行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缓刑为其中一种方式,对于犯罪者,系以刑期为定期,期间犯罪者若悔悟,则可提前释放。此种方式,既考虑犯罪者之悔悟,又考虑社会之稳定,以期待犯罪者悔悟后,复归社会,不再危害社会。

缓刑两年: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 图1

缓刑两年: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 图1

缓刑两年之教育转化,系我国刑法对于犯罪者之教育改造。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者在缓刑期间,应接受法律、教育、悔过等之教育。此种教育,系以改善犯罪者之品德、知识、技能等方面为目标,以期待犯罪者悔悟后,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教育转化,既考虑犯罪者之悔悟,又考虑犯罪者之教育改造,以期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然则,缓刑两年之教育转化,如何实现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的有机结合?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应以犯罪者之悔悟为前提。犯罪者若悔悟,则应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且接受教育改造。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应以社会之稳定为前提。犯罪者悔悟后,应提前释放,以期待其回归社会,不再危害社会。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应以犯罪者之教育改造为手段。犯罪者接受教育改造,以改善其品德、知识、技能等方面,以期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缓刑两年,法律制裁与教育转化之际,犯罪者既已受刑,而又未及无期。此期间,犯罪者既已归社会,法律与教育,当如何相辅相成,以期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这乃本文所探讨之问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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