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共犯缓刑案例:法律实务与司法解读

作者:独霸 |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以电信网络为基础的诈骗犯罪呈现出复杂化、智能化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参与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如何区分“诈骗共犯”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并准确适用缓刑制度,成为法律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结合相关案例,从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及预防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

诈骗共犯案件的现状与“帮信罪”的兴起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明显的链条化、分工细化的趋势。不同于传统的面对面诈骗行为,现代诈骗犯罪往往依托于信息网络技术,形成一个复杂的上下游产业链。在这个链条中,核心实施者负责虚构事实、骗取资金,而其他参与者则通过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推广引流等方式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在此背景下,“帮信罪”作为一种新兴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成为仅次于诈骗罪本身的高频罪名。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帮信罪”。

诈骗共犯缓刑案例:法律实务与司法解读 图1

诈骗共犯缓刑案例:法律实务与司法解读 图1

与传统诈骗共犯相比,“帮信罪”的入罪标准更低,主观明知的范围更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基于行为人的既往经历、获利情况、是否刻意规避调查等因素,综合判断其对上游犯罪的明知程度。

“诈骗共犯”与“帮信罪”区分的关键点

(一)客观行为的差异

1. 核心实施者的行为:诈骗共犯通常是指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实施或起到关键作用的行为人,如负责、、操作转账等。这些行为往往与犯罪的本质环节密切相关。

2. 帮助行为的表现形式:帮信罪的典型特征是“提供帮助”,具体表现为为上游犯罪分子搭建作案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转移资金、引流推广等。这些行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通常不直接参与诈骗活动的核心环节。

(二)主观明知的范围

1. 诈骗共犯的明知作为诈骗共犯的行为人,通常对上游诈骗犯罪的具体内容有明确的认知,并往往是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参与其中。

2. 帮信罪的明知程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明知”的认定并不要求行为人对具体的犯罪手段、犯罪金额或被害人数有所了解。只要行为人明知他人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仍然提供帮助,即可构成“帮信罪”。

(三)法律后果的不同

1. 诈骗共犯的刑罚特点:诈骗共犯通常会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诈骗数额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可能面临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 帮信罪的刑罚适用趋势:相对于诈骗共犯,“帮信罪”的刑罚普遍较低,缓刑适用率较高。这是因为“帮信罪”更多是基于提供帮助行为定罪,主观恶性相对较轻。

司法实践中诈骗共犯缓刑案件的特点

(一)缓刑适用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适用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犯罪情节较轻;

2.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在诈骗共犯缓刑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从犯地位: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

情节轻微:犯罪数额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退赃意愿:积极退赔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某在校大学生因协助他人进行营销,明知对方可能从事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法院认定其构成“帮信罪”,鉴于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2:某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法院认为其主观明知程度较低,情节较轻,最终适用缓刑。

诈骗共犯缓刑案例:法律实务与司法解读 图2

诈骗共犯缓刑案例:法律实务与司法解读 图2

(三)缓刑适用的争议与建议

1. 争议点:

部分案件中,“帮信罪”的认定边界模糊,导致缓刑适用出现偏差;

如何准确判断行为人的“明知”程度,往往因个案具体情节而异。

2. 实务建议:

在司法实践中,应注重区分“帮信罪”与诈骗共犯的具体情形,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精准判定;

对于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的行为人,应当积极适用缓刑制度,促其改过自新。

法律实务中的预防与应对

(一)加强法律宣传与风险教育

针对“帮信罪”犯罪群体低龄化、知识化的特征,应当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在校学生、IT从业者等高危人群的法制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二)完善技术防范措施

金融机构和网络科技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技术和网络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注重宽严并济的司法政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嫌“帮信罪”或诈骗共犯的行为人,应当综合考量其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等因素,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基础上,尽可能实现刑罚的教育功能。

诈骗犯罪与“帮信罪”的兴起,既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也是社会治理面临的重大挑战。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诈骗共犯”与“帮信罪”,合理适用缓刑制度,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行为人改造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实务研究,为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文通过对诈骗共犯缓刑案例的分析,探讨了“帮信罪”与传统诈骗共犯的区别,并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相关建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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