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终止审查的通报》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终止审查的通报
各位法律工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为国家赔偿因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造成损失提供的一种法律保障。在实践过程中,对于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一直是我们和法律工作者关注的焦点。为了规范国家赔偿程序,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国家赔偿案件终止审查相关事项通报如下:
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程序
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是指国家赔偿机关在收到赔偿申请后,依法对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进行审查、核实和处理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三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国家赔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三个月内,向国家赔偿机关申请复议。”
终止审查的情形
在国家赔偿案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国家赔偿机关可以终止审查:
(一)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赔偿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的;
(二)赔偿请求人未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赔偿申请的;
(三)国家赔偿机关已经对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作出决定,并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的;
(四)国家赔偿机关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条件的;
(五)国家赔偿机关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已经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
终止审查后的处理
对于终止审查的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机关应当制作《国家赔偿案件终止审查通报》,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请求人在收到该通报后,如果对国家赔偿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国家赔偿机关申请复议。国家赔偿机关在接到赔偿请求人的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工作的要求
(一)国家赔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国家赔偿案件,确保审查程序合法、公正、透明。
(二)赔偿请求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赔偿申请材料,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出。
(三)赔偿请求人应当遵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逾期申请赔偿的,国家赔偿机关可以依法终止审查。
(四)国家赔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工作,确保国家赔偿制度的公正、公平、公开。
希望各级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赔偿法,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国家赔偿制度的正确实施,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我国法治进步。
《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终止审查的通报》 图1
敬请予以遵守。
国家赔偿机关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