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是否需要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作者:许我个未来 |

目录

1.

2. 国家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需要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1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需要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1

3. 行政复议与国家赔偿的关系

4.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必须经过行政复议?

5. 实务中的例外情形

6. 不经复议直接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后果

7.

在现代法治社会,国家赔偿制度作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人在面对行政侵权行为时,往往会对“申请国家赔偿是否需要经过行政复议”这一问题产生疑惑。从法律理论和实务操作两个层面,系统阐述“申请国家赔偿没有复议的吗”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

国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因此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形。国家赔偿主要分为两种形式: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行政赔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受到损害时,依法向国家提出的赔偿请求;而司法赔偿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侵害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国家提出的赔偿请求。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国家赔偿,在实践中均涉及到赔偿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具体程序问题。

行政复议与国家赔偿的关系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复查申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行政复议与国家赔偿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具体而言:

1. 复议前置原则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在部分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这种制度设计主要是为了确保行议能够在最初的行政程序中得到解决,减少不必要的司法讼累。

2. 行政复议与赔偿请求的并行性

在一些案件中,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的也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对赔偿请求一并作出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未就赔偿问题作出处理,申请人仍可另行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3. 行政复议对事实认定的影响

行政复议程序是确认行政机关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途径,而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往往需要以行政复议的事实认定为基础。在申请人未经过复议程序的情况下,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可能需要自行查明相关事实,这可能会增加司法成本和不确定性。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必须经过行政复议?

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没有复议的吗”这一问题,《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概括为: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1.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在复议中未就损害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则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赔偿法》并未明确将行政复议作为所有国家赔偿案件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才要求申请人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具体而言:

- 行政裁决类案件

如果争议属于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裁决可以解决的范围,则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待复议机关作出决定后,再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 涉及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权属问题的案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及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案件中,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不经复议直接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在以下情形下,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而无需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

-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如果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职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 紧急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请求

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申请人可以在未经过行政复议的情况下,直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侵害。

- 复议机关拒绝受理或逾期不作决定

如果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拒绝受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决定,则申请人可以绕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需要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2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需要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分析 图2

实务中的例外情形

在实际操作中,某些案件可能涉及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问题,从而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以下几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 行政复议与国家赔偿请求一并提出的情形

如前所述,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可以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减少司法成本,也有助于提高效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合并审理仅适用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对赔偿问题作出决定的情况。

2. 行政复议决定与国家赔偿决定的冲突

在一些案件中,复议机关可能会对损害赔偿问题作出部分或者全部不予支持的决定。但如果申请人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损害赔偿部分。

在某些情况下,复议机关可能既确认了原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又未就损害赔偿问题作出明确决定。此时,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对损害赔偿问题作出判决。

3. 复议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重合的情形

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承担复议机关和赔偿义务机关双重角色。申请人如果既申请行政复议又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可能会导致程序上的混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应当作为最终决定机关。

不经复议直接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后果

在实务操作中,申请人是否需要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往往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以下一些常见后果需要注意:

1. 影响诉讼时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未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则可能丧失胜诉权。在未经行政复议的情况下直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可能会被视为程序违法,从而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2. 同一事项重复处理的风险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既申请了行政复议又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就可能导致同一问题被多次审理,从而增加司法资源浪费。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在复议机关能够对损害赔偿问题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应当合并审理。

3. 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

在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如果未经过行政复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自行查明相关事实,而没有复议机关的预先认定,原告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申请国家赔偿是否必须经过复议”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行政裁决类案件或涉及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的案件,申请人必须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对于其他情况,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因程序错误而导致胜诉权丧失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在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之前,充分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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