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作者:秒杀微笑 |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赔偿制度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件不仅涉及实体权利的争议,还常常伴随着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追责。“一并提出国家赔偿”作为一种重要的诉讼请求方式,逐渐成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从“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的概念入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其适用范围、实务操作要点,并探讨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1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1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时,请求法院对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给予赔偿。这种赔偿请求可以与实体争议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2. 司法赔偿: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司法活动中,因违法行使审判权或检察权,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一并提出国家赔偿”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适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只能在提起相关诉讼的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或者在单独的赔偿程序中提出赔偿申请。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了“一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的基本框架: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权依法向该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要求。”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的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减少诉累,使当事人在一个程序中即可解决实体争议和损害赔偿问题。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2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 图2

《国家赔偿法》还对“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具体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

-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在起诉状中明确列出赔偿请求的具体内容。

-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将赔偿请求与实体争议一并审理,并在判决书中一并对二者作出裁判。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的适用情形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 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赔偿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原告指控被告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就可以在一审、二审或者再审程序中一并提起赔偿请求。

典型案例:公民因不服当地机关对其实施的非法拘禁提起行政诉讼,在起诉时一并要求赔偿因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审查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要对赔偿请求进行评估,并依法作出判决。

2.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赔偿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则可以一并提出司法赔偿请求。

典型案例:公司在与另一家公司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中,因审判人员偏袒对方,作出了对其不利的判决。该公司在提起上诉的一并要求法院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赔偿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侦查、起诉或审判等环节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则可以一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典型案例:公民因被错误羁押而提起申诉,在申诉的要求国家赔偿。法院经审查后发现确实存在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情形,遂判决相关机关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时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一并提出国家赔偿”并不影响上述时效规定。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选择在一审程序中提起赔偿请求,也必须在法定时效内完成。否则,其请求将被视为放弃。

《国家赔偿法》还对“时效的中断和”作出了明确规定:

- 中断:如果受害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在时效期内行使请求权,则时效可以中断。

- 对于特别复杂的案件或者受害人确实存在客观障碍的情形,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期效。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的实务操作要点

1. 明确赔偿请求的范围和标准

- 当事人在提起赔偿请求时,必须明确列出具体的赔偿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损失。

- 赔偿范围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和间接损失(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2. 准确把握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行为必须存在违法性。

- 该违法行为与当事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 损害结果的具体数额应当有相应证据支持。

3. 注意程序上的特殊要求

- 在行政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起诉状中明确载明;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的,则应当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 法院对一并提出的赔偿请求与实体争议应同步审理,并在判决书中一并作出裁判。

4. 及时行使权利

- 当事人应当牢记“两年时效”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 在法院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初步裁判后,应当及时提出上诉或申诉,防止因程序延误导致权利受损。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的意义与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制度的设立,既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有助于减少当事人讼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并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国家赔偿法》关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具体程序和标准的规定较为笼统,导致实务中各地法院的裁判尺度不一。

2. 配套机制不完善:缺少专门针对“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案件的具体操作细则,影响了司法效率。

3. 公众法律意识不足:许多公民并不了解自己在维权过程中可以一并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导致其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得到保护。

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并加大对公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只有这样,“一并提出国家赔偿”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它不仅能够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还能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公正司法。在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我们期待这一制度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更多力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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